上海医药卫生技术转移服务平台技术需求信息发布须知
服务事项确认:
技术需方所需的医药卫生技术通过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以下简称“市医情所”)建立的上海医药卫生技术转移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寻找技术供给方。
重要须知:
1.保密
技术需方会员和市医情所双方保证对在技术转移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且对方声明不能公开的文件及资料(包括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技术需方会员应详细告知市医情所其所需的医药卫生技术,并授权市医情所整理和发布。
3.技术需方会员须对市医情所介绍的供方信息和供方提供的医药卫生技术的介绍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4.技术需方会员对在本平台上所发表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无害性、有效性等全权负责,与会员所发布的信息相关的任何法律责任由会员自行承担,与市医情所无关。
5.技术需方会员同意市医情所对技术需方会员在服务平台上登记的跟踪反馈信息以公益为目的免费进行统计和研究。
6.如果会员所发表的信息有所变动,会员会及时更新相关资料。
7.技术需方会员在与供给方签订合同前已自行检验并确认供给方转让的医药卫生技术的质量及合法性,如与供给方签订合同后发现医药卫生技术的质量及合法性存在瑕疵,一切责任由技术需方会员自行承担,与市医情所无关。